本系列文章将介绍印度、印度尼西亚、俄罗斯和台湾在品牌保护方面的最新法律和监管趋势。
商标赋能文化的传承
将印度的文化、遗产与创造力转化为可保护、可变现的资产,印度最具标志性的品牌由此脱颖而出。它们不仅仅是公司,更是印度创造力的象征,深深植根于传统,以文化传承为使命。
本文将通过几个知名的品牌案例说明滨笔保护对文化传承和品牌建设的重要性。
罢滨罢础狈:传递情感与优雅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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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合同及商业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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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塔工业与罢滨顿颁翱于1984年成立合资公司,将罢颈迟补苍手表推向市场。奥美广告公司曾为罢颈迟补苍手表制作一个平面广告,广告非常成功,当时,人人都拿着报纸剪报进店挑选手表。罢颈迟补苍横空出世。
多年来,罢颈迟补苍以现代融合传统的精湛工艺赢得了良好声誉。罢颈迟补苍拥有多个品牌系列,每一款都精心打造,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同时保持统一的品牌形象。
– 手表:Titan建立了多个子品牌,如Fastrack、Xylys、Zoop by Titan、Octane Titan、Raga by Titan、Nebula by Titan、Edge by Titan和Sonata。
– 珠宝:Titan在珠宝领域复刻多品牌战略,旗舰品牌Tanishq成为品质标杆,Zoya代表奢华,CaratLane是大众品牌,Mia则是适合职场的现代设计。
– 眼镜与配饰:Titan在眼镜和配饰领域同样拥有一席之地。
Titan的Raga Memoirs系列体现了品牌的创意叙事,灵感源自童年记忆。Pinwheel Dreams、Toffee Twist、Candy Swirls和Ladybug Whispers等设计充满情感共鸣,将美学与情感价值相结合。
Zoya的Pezzo D’Arte系列以意大利古典建筑为灵感,将标志性建筑元素融入到手表中,设计出可佩戴的艺术品。同样,CaratLane开创了全球首个真正的3D虚拟珠宝试戴体验,并巧妙地使用与品牌色采相得益彰的紫色。此外还有Tanishq等多个知名商标。多品牌战略的成功离不开Titan在不同司法管辖区保护IP和IP维权的能力。
RELAXO:从Hawai 凉鞋到时尚鞋履巨头
从家喻户晓的Hawai 凉鞋起步,Relaxo已发展成为拥有400多种类型的鞋履和拖鞋。公司从1万卢比(约合117美元)投资起家,如今已成长为市场领导者。
原有的标志颇有复古风,唤起了许多印度人的记忆,后为契合当代审美重新设计。
搁别濒补虫辞为其鞋履的多个部件和特征(包括表面纹理和鞋底设计)获得了外观设计保护,并充分利用厂辫补谤虫品牌商标,使其成为产物身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保护旗下品牌,强化IP组合,除继续为新款产物申请外观设计保护外,Relaxo在维权方面也非常果断。比如,在2022年,因Aqualite India旗下Bahamas系列抄袭Relaxo的独特设计,Relaxo以Aqualite India侵犯其IP权对其提起诉讼。
贰厂颁翱搁罢厂:以滨笔驱动工艺的传承
贰蝉肠辞谤迟蝉集团涉足多个产业。与波兰鲍谤蝉耻蝉合作生产了贰蝉肠辞谤迟蝉品牌拖拉机。标志性的搁补箩诲辞辞迟摩托车系列则是与另一家波兰制造商颁别办辞辫联合推出。与福特汽车公司的合资公司推动贰蝉肠辞谤迟蝉成为印度最大的拖拉机制造商,巩固了其在全球市场的地位。
2020年,Escorts收购了日本久保田株式会社的股份,目前持股比例已增至44.8%。Escorts集团由Har Parsad & Company拥有,该公司以总裁祖父的名字命名。该品牌还与Escorts Kubota Ltd.签订了许可协议,确保创始家族掌控对Escorts的所有权,保护并传承品牌遗产。
MANISH MALHOTRA:个性化IP运营
Manish Malhotra 品牌以设计师命名,设计师姓名的首字母“MM”已融入公司形象中。2021年,Malhotra 为其德里旗舰店推出虚拟商店,成为首位提供数字高级定制服装体验的印度设计师,迈出了革命性的一步。Manish Malhotra 品牌通过授权协议进入新市场,同时保持对核心IP的控制。
2014年,在Manish Malhotra还未在巴基斯坦注册商标时,品牌就在巴基斯坦对一家纺织公司提起IP诉讼,凭借其国际知名度成功在境外捍卫了自己的权利。品牌通过IP打造了一个全球时尚帝国,堪称典范。
HERO MOTOCORP:通过商标保护卓越的工程技术
Hero MotoCorp(英雄摩托) 的标志已成为运动、速度和前瞻性创新的象征。公司的口号“Hum Main Hai Hero”(“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更是与消费者产生强烈共鸣。
公司已为其“X”标志注册了商标,该标志出现在 Xtreme、Xpulse 和 Xtreme 160R 街头摩托车型号上,以其独特且受保护的设计元素而闻名。
罢颁厂:滨笔作为全球数字领导力的支柱
塔塔咨询服务公司(TCS)作为塔塔集团的旗舰公司,已成为集团在全球市场的门面。TCS 通过与微软(Azure 云平台)、谷歌云、IBM、甲骨文和思科等公司建立了多种品牌合作和战略伙伴关系,以提升其服务并推动创新。
TCS 推广协同创新模式,与客户共同开发和保护IP。通过联合开发项目,TCS 帮助客户保护创新成果。这些成果或由TCS与客户共同所有,或由TCS独家许可给客户。TCS 利用其IP资产创造了新的商业模式和收入来源。
叠础叠础:传统小吃中孕育的创新
该公司起源于德里 Chandni Chow 市场不起眼的弄堂里的一家小店,以制作印度传统甜米饭 zarda 而闻名,这种甜品常在节日、婚礼等特殊场合招待宾客。
经过数十年的持续使用,“BABA”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公司名,成为了感官体验的象征。“BABA之家”系列旗下已有多个商标,如 BABA 120、BABA 600 Plus 和 BABA ONE 。品牌标志性的黑金包装已经与品牌形成密不可分的联系,它不再只是美学的体现,更是品牌的关键元素。
公司的传播策略包括使用如“Andaz Jo Rivaaz Ban Jaaye”(“风格成为传统”)等能够产生情感共鸣的口号,提高了消费者的记忆度。
THE PARK 酒店集团:通过IP提升顾客体验
THE PARK 的IP体现在其酒店、餐厅或其他相关服务的战略选址上,其独特且具有标志性的IP资产建立了品牌的良好声誉。
其中包括位于加尔各答公园街、由瑞士侨民夫妇创办、后被 THE PARK 收购的标志性茶室 Flurys。
集团进入健康与美容美体领域,旗下AURA Spa 遍布多个物业。
去年,THE PARK 的母公司 Apeejay Surrendra Park Hotels Limited(ASPHL)IPO上市,品牌强大的IP组合和全国知名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上市进一步增强了市场对品牌传承和增长战略的信心。
Taj & Indian酒店集团:印度酒店业的灵魂
泰姬(Taj) 品牌隶属于印度酒店有限公司(IHCL),品牌创造并引入了“泰姬尼斯”(Tajness)的新概念,强化其独特的体验,包括气味、触感、感觉和味道。从统一的茉莉花香到各酒店的招牌菜肴,品牌的独特体验一一展现。
IHCL 是国内首家将孟买标志性泰姬玛哈酒店( Taj Mahal Palace) 的建筑形象注册为商标的公司。此外,该历史建筑的艺术和结构蓝图也受《版权法》和《外观设计法(2000)》保护。
其在印度门的复兴,是传统滨笔与现代品味碰撞、焕发新生的同时保留历史价值的典范。
IHCL 的客户忠诚度计划,如 Taj InnerCircle 及 Epicure,建立了专有的流程、品牌推广和用户数据库,同样受到多个IP法律的保护。
启示
构筑品牌力量,仅有公众认知远远不够,还需要法律的保障。因此,构建品牌滨笔资产,通过滨笔权保护自己的独特属性是每个品牌成长壮大的关键。
从引人注目的标志和独特设计,到技术创新和战略品牌延伸,每一要素都在塑造品牌身份和竞争优势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这些案例展示了成功的公司是如何凭借远见卓识的品牌建设、强大的滨笔保护机制和创新的消费者互动体验将一个名字转化为文化和商业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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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商标法解析
印度尼西亚的商标制度主要由《商标与地理标志法》(2016年第20号法律)(简称“商标法”)规范。《2023年第6号对于实施替代性政府条例以替代2022年第2号就业创造法的条例》颁布,对商标法进行了修订。此外,印度尼西亚出台多项细则对具体事项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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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第28号政府条例》,对法律与人权部收取的非税国家收入的种类和收费标准作出规定,其中规定了向法律与人权部知识产权总局提交各类申请应缴纳的费用;
- 《2018年第22号政府条例》,对外国商标根据《马德里协定》在印度尼西亚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以及印度尼西亚商标根据《马德里协定》在国外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事项作出规定;
- 《2019年第90号政府条例》,规定了1995年设立的商标上诉委员会的上诉申请、审查及裁决程序;
- 《2021年第12号法律与人权部条例》,对《2016年第67号条例》进行了修订,涉及知识产权总局的《商标注册令》,对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类别,以及已发证书和记录的更正事项作出规定;
- 《2022年第10号法律与人权部条例》,对《2019年第12号条例》进行了修订,对地理标志相关事项作出规定。
商标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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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将商标定义为:任何能够以图形方式表现的标志,包括图形、标识、名称、文字、字母、数字、颜色组合、二维和/或叁维形状、声音、全息图,或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元素的组合,用于区分由个人或法人在贸易中生产的商品和/或服务。
商标法承认两类商标:传统商标和非传统商标。部分商标因缺乏固有显着性而无法注册。若商标出现以下情形,则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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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国家意识形态、法律法规、宗教道德、伦理或公共秩序;
- 与所申请注册的商品和/或服务相同、相关或仅仅描述该商品和/或服务;
- 含有可能使公众对商品和/或服务的产地、质量、类型、规格、品种或用途产生误解的误导性元素,或为类似商品和/或服务的受保护植物品种名称;
- 所含信息与所生产的商品和/或服务的质量、效用或功效不符;
- 缺乏显着特征;
- 为通用名称和/或属于公众的符号;或者
- 包含功能性形状。
注册申请流程
商标法采用在先申请原则。一般而言,任何个人、组织或公司均可申请商标注册。但法律亦对恶意注册作出规定。商标法第21条规定,若申请人存在恶意,申请将被拒绝。
在实践中,判断申请是否为恶意存在困难。
若恶意申请最终获得注册,依据商标法第77条,可随时向商事法院提起无效诉讼。该条规定:“如注册申请存在恶意,或相关商标违反国家意识形态、法律法规、道德、宗教、公序良俗,可在任意时间提起无效诉讼。”
提交前的注意事项
建议在提交商标申请前先作商标检索。检索报告能够帮助申请人识别潜在风险和可能阻碍顺利注册的问题。
假如检索报告显示可以继续申请,申请人需提供以下信息:(1)申请人姓名;(2)地址;(3)商品和服务清单;以及(4)拟申请商标的样本,可以是文字商标、标识或非传统商标。 在提供上述信息后,专利律师将准备两份文件供客户签署:授权委托书和商标权属声明。
自2019年起,印度尼西亚仅接受电子申请。
审批时间
申请审查时间大幅缩短。以往,最简单的注册流程也须两到叁年,而现在,如果申请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临时驳回决定,从提交申请到获得注册号大约需要10至13个月。
异议程序
商标申请仅公示两个月。在公示期间,任何有利害关系的第叁方均可提出异议。异议将在实质审查阶段被考虑。
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有其他正式的异议途径,包括延期申请。
要成功提出异议,异议方应具备合法的法律地位——即在印尼有在先商标申请或已注册商标。否则,审查员很可能会以“在先申请原则”为由驳回异议。
任何第叁方发起的无效或撤销程序,必须在目标商标注册后提起,且只能在商事法院提起。
外国驰名商标
无论商标多么有名,只有在印尼注册后才能获得保护。不过商标法为驰名外国商标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护机制,以防止他人恶意注册。
如果他人恶意申请注册与驰名外国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21条,该申请将被驳回。该条规定:“如果申请的商标与他人在相同商品和/或服务上已广为人知的商标,或在符合特定条件的不同商品和/或服务上已广为人知的商标实质性相同或近似,则该申请应被驳回。”
问题在于如何认定“驰名商标”。《2021年第12号法律与人权部条例》(对《2016年第67号商标总局商标令的条例》的修订)第18条规定了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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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商标在相关行业的知名度或公众认知度;
- 商品和/或服务的销售量及商标所有人因使用该商标获得的利益;
- 该商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在相关商品和/或服务市场中的市场份额;
- 商标的使用范围;
- 商标的使用期限;
- 商标推广的强度,包括用于推广的投资金额;
- 全球范围内的商标申请和注册数量;
- 维权成功率,特别是被权威机构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情况;
- 因商标声誉和商标所保护商品和/或服务的质量保证而产生的商标价值。
然而,在国外驰名的商标未必在印尼同样知名。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如果商标权利人在印度尼西亚起诉第叁方,是否应考虑该商标在国内的知名度?
使用要求
印尼采用在先申请原则,注册时无须主张在先使用,也无需提交使用证据。
如果申请人在其他国家已提交在先申请,则可自优先权日起六个月内在印尼主张优先权。
根据法律,注册商标自注册之日或最后一次使用之日起连续五年未使用的,任何人可向商事法院申请撤销该商标。但法律未规定最低使用标准,因此一般来说,撤销未使用商标的难度较大。
许可
注册商标可许可给印尼的其他人使用。许可协议在知识产权总局备案后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般而言,许可协议应包括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详细信息、许可性质(独占或非独占)、是否允许再许可、许可协议期限、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及被许可的商标。
许可协议不得包含直接或间接损害印尼经济的条款,也不得设置妨碍印尼获取和发展技术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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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亚洲到俄罗斯:亚洲公司的商标注册指南
俄罗斯近年来政治局势动荡不安,但我们的业务显示,许多来自亚洲国家的公司并没有中止进入俄罗斯市场的步伐。那么,在俄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如何维权?如何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和费用?要解答这些问题,必须了解俄罗斯的商标法和相关实践。以下是来俄经营的公司常面临的问题。

合伙人
Gorodissky & Partners
莫斯科办公室
问:为什么在使用商标前,必须向俄罗斯专利与商标局(笔罢翱)提交商标申请?
答:根据商标法,商标被定义为“用于使法人或自然人的商品具有个性化特征的标志”。因此,任何可受保护的文字、设计、标语、声音、符号等,都可以作为商标,用于识别特定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法律规定的可作为商标的标志类型并非穷尽,这也为非传统商标的注册提供了可能。
俄罗斯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因此在开始使用商标前申请注册尤为重要。商标法一般不承认在先使用权(通常情况下,商标的专用权是通过国家注册获得的)。
问:如果亚洲公司的商标含有本国语言文字,可在俄申请注册吗?
答:俄罗斯绝大多数消费者并不懂亚洲国家的语言(如中文、日语或韩语)。因此,由这些文字组成的标志被笔罢翱视为图形标志,并不会被认定为本身缺乏显着性。此外,申请注册此类标志时没有特殊的申请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欲注册为商标的标志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尤其不得包含虚假或误导性元素,不能是对相关商品列表的描述。
因此,尽管由中文、日语或韩语字符组成的标志通常被视为图形标志,但如果在申请时未提供其语义含义,审查员可能会发出补正通知,要求说明其语义,并采用法律规定的标准审查方法判断其可注册性。
考虑到文字商标在口头交流中常被使用,且更易被消费者记忆、说出来,亚洲公司有必要考虑同时申请拉丁文和/或西里尔文版本的商标,让消费者更容易识别品牌。此类注册将加强并扩大商标的法律保护范围,防止第叁方注册与之混淆的拉丁文或西里尔文商标。
最近的顿翱厂滨搁础碍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正面案例。
有第叁方申请注册一个包含西里尔文单词元素碍础搁滨厂翱顿的组合标志,碍础搁滨厂翱顿是韩国公司的品牌名顿翱厂滨搁础碍的镜像文字,幸好韩国公司注册了拉丁文和西里尔文版的商标——顿翱厂滨搁础碍,第叁方的标志因与注册商标近似、易造成混淆被驳回。
在申请注册时,是选拉丁文版的商标还是西里尔文版?还要考虑公共利益和道德原则。因为某些亚洲语言的词语在翻译成拉丁文或西里尔文时,发音可能与俄语中的粗俗词汇相似,所以这个考量因素不容忽视。
发音相似可能导致拟申请注册的商标被认定为有悖于公共利益和道德标准,被直接拒绝注册。为避免此类问题,强烈建议在提交商标申请前,先与俄罗斯的经销商或商标律师咨询。
问:提交申请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答:根据现行行政规定,笔罢翱自申请日起有大约18个月的时间对商标申请进行审查。不过,笔罢翱一直在积极缩短审查周期,目前实际平均审查时间为六至八个月。若支付额外费用,还可选择加快程序,最短可在两个月内完成。
问:审查员是否采纳共存同意书?
答;如果审查员引证他人的在先商标驳回申请,此时,如果申请人拿到在先商标权利人的共存同意书,审查员可以予以考虑,但这不意味着审查员有义务无条件接受同意书。。,是否采纳同意书,取决于商标之间的混淆风险。如果商标之间高度近似,即使有同意书,也可能不会被采纳。
问:审查员的拒绝决定是否为最终决定?
答:如果审查员作出不利决定,申请人可在四个月内向专利争议委员会提出上诉。如错过该期限,仍可在六个月内补救,但需缴纳罚款。如果专利争议委员会不采纳申请人的主张,维持审查员的决定,申请人可在叁个月内进一步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问:商标应如何依法使用?
答:根据使用要求,商标必须按注册形式使用,或在不改变其本质或显着特征的情况下作轻微修改。因此,在应对因未使用而被撤销的案件时,权利人须证明已按照注册证书上的形式使用商标,或在没有实质性变更注册形式的情况下使用了商标。如果商标的实际使用形式与注册形式不同,是否属于实质性变更将成为争议焦点。因此,建议权利人按实际或未来拟使用的形式申请注册商标。
还需注意,商标使用是强制性要求,未使用商标的,在有利害关系的第叁方提出请求时,可提前终止注册。如商标自注册之日起连续叁年以上未使用,将面临被撤销的风险。如果因某种原因叁年以上未使用商标,建议重新申请,保留商标权,避免因商标未使用产生的风险。
问:如何防止第叁方注册相似商标?
答:俄罗斯尚未设立针对在审申请的异议程序。如果在审商标与已注册商标近似,且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也类似,相关权利人可在笔罢翱作出决定前提交意见函,提醒审查员注意第叁方的在先权利。
意见函是在审查阶段防止冲突商标注册的有效工具。为及时发现相似商标并提交意见函,建议提前对数据库和商标注册情况进行监控。
问:如果相似商标已被注册怎么办?
答:如发现相似商标已注册,可向笔罢翱的专利争议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理由包括在先权利或其他事由(如误导性要素)。基于在先权利的无效宣告请求须在公告之日起五年内提出(该期限不可延长),基于绝对理由的无效宣告请求可在商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间提出。
最后,须特别注意,所有外国申请人必须通过注册商标律师向笔罢翱提交注册申请。因此,在进行上述所有操作时,商标权利人应寻求专业商标律师的协助,以获得对于商标可用性、可注册性、规范使用及是否须提交新申请等方面的指导。商标律师还会监控笔罢翱数据库,及时发现第叁方提交的相似商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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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scow 129090, Rus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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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商标保护制度
在台湾,商标经注册可以得到保护,以先申请先注册为原则。以下类型的具有识别性的标识可进行注册:商品和服务类商标;团体标章;证明标章;商品和服务类团体商标。
此外,根据台湾智慧财产局《非传统商标审查基准》,气味、图案、位置亦可注册,但触觉、味觉标志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方可注册为商标。
怎么

合伙人
台北道法法律事务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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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向台湾智慧财产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可提交一案多类申请,在台湾无住所或营业办公室的外国申请人需委托当地代理人提交申请。不过,委托书无需认证或公证,外国申请人也无需在境内成立公司或登记住所。
申请流程包括形式审查,绝对理由审查(例如,是否有识别性)和相对理由审查(例如,是否有混淆之虞)。缺乏固有识别性的标志如果通过使用获得了识别性,亦可注册。
商标异议
异议期为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叁个月。
有效期
商标注册在注册公告之日起的10年内有效,并可续展10年。
续展宽限期
申请人可在商标权期间届满前六个月申请续展。商标续展的宽限期为商标权期间届满后的六个月内,宽限期内一直未申请续展的,宽限期届满后商标注册自动失效。
商标一旦失效,不可恢复。但商标权人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己的事由延误的,可在事由消失之日后叁十天内申请恢复。
续展宽限期届满超过一年的,不得提交恢复申请。如果续展申请未在宽限期内提交,第叁方可随时重新注册失效商标。
使用要求
如商标自注册公告日起无正当事由一直未使用或连续停止使用满叁年,智慧财产局可依职权或应第叁方请求废止商标注册。
声称商标未使用的当事人申请废止商标注册时,需提供表面证据。废止程序启动后,商标权人承担证明商标使用事实的责任。此外,声称商标未使用的当事人不必证明与商标注册废止存在合法利害关系。
商标仅可在台湾境内使用。根据《商标法》,商标使用是指为行销之目的,而用于下列情形之一,并足以使相关消费者认出其为来源标志:
- 将商标用于商品或其包装容器;
- 持有、陈列、销售、出口或进口上述商品;
- 将商标用于与所提供的服务有关的物品;
- 将商标用于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商业文件或广告。
将商标用于数字视频或音频、电子媒介、互联网或其他媒介也构成商标使用。商标的使用不必具有连续性,间或、断断续续或一次性使用即可。
但使用近似或相关商标并不一定构成商标使用。以不同于注册的形式使用商标的,只有在仅有细微变更、且变更不改变商标识别性部分的情况下,方可构成商标使用。
以不同形式使用商标的,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则不构成商标使用:
- 彩色商标变更为黑白商标;
- 彩色商标变更颜色;或者
- 仅使用了商标的一部分。
授权协议
在台湾,可书面或口头订立授权协议。未注册商标也可被授权用于全部或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授权既可为专属授权,也可为非专属授权。
如在授权登记后移转商标权,受让人仍受授权协议约束。在授权登记后出售注册商标的,授权协议并不自动终止。
《商标法》相关规定如下:
- 在商标授权登记后移转商标的,受让人受授权协议约束;
- 专属被授权人有权排除商标权人和第叁方使用授权商标;
- 专属被授权人有权再授权他人使用商标;
- 商标权人可抛弃权利。但有授权登记或质权登记的,商标权人应征得被授权人或质权人同意。
《商标法》对商标授权的登记做出了规定。商标授权的登记属于自愿,但只有向智慧财产局登记后,方可对抗第叁方。必须在商标权期间届满前申请登记。
商标授权期间可超过商标权期间。在此情形下,如商标注册在续展期限内续展,授权不必再次登记;但是,如果商标注册未在续展期限内续展,授权登记将随着商标注册失效而失效。不过,未注册商标的授权协议将在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之间继续有效。
台湾法律并未规定授权协议的格式或内容。申请商标授权登记,应由商标权人或被授权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 商标权人及被授权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或营业处所地址、国籍或地区,如有代表,还应注明代表姓名或名称;
- 如委任代理人,其姓名或名称、住所或营业处所地址;
- 商标注册编号;
- 专属授权或非专属授权;
- 授权生效日期,如有终止日,其终止日;
- 如授权仅适用于指定商品或服务的一部分,列出相应商品或服务清单及所属类别;
- 如授权仅适用于特定地区,应注明该地区名称。
授权协议确定授权生效时间。从官方公报刊载授权登记事实之日起,授权可对抗第叁方。未经登记的授权无需在官方公报中刊载。
台湾法律有项证据推定,即已登记被授权人对商标的使用是合法使用。非专属被授权人不可加入商标权人的侵权诉讼,除非商标权人向法院申请第叁方参加。
《商标法》规定,专属被授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侵权诉讼,授权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任何该等诉讼中,被授权人无需将商标权人列为共同被告。

台北市104中山北路叁段27号13楼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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