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近年来政治局势动荡不安,但我们的业务显示,许多来自亚洲国家的公司并没有中止进入俄罗斯市场的步伐。那么,在俄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如何维权?如何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和费用?要解答这些问题,必须了解俄罗斯的商标法和相关实践。以下是来俄经营的公司常面临的问题。

合伙人
Gorodissky & Partners
莫斯科办公室
问:为什么在使用商标前,必须向俄罗斯专利与商标局(笔罢翱)提交商标申请?
答:根据商标法,商标被定义为“用于使法人或自然人的商品具有个性化特征的标志”。因此,任何可受保护的文字、设计、标语、声音、符号等,都可以作为商标,用于识别特定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法律规定的可作为商标的标志类型并非穷尽,这也为非传统商标的注册提供了可能。
俄罗斯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因此在开始使用商标前申请注册尤为重要。商标法一般不承认在先使用权(通常情况下,商标的专用权是通过国家注册获得的)。
问:如果亚洲公司的商标含有本国语言文字,可在俄申请注册吗?
答:俄罗斯绝大多数消费者并不懂亚洲国家的语言(如中文、日语或韩语)。因此,由这些文字组成的标志被笔罢翱视为图形标志,并不会被认定为本身缺乏显着性。此外,申请注册此类标志时没有特殊的申请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欲注册为商标的标志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尤其不得包含虚假或误导性元素,不能是对相关商品列表的描述。
因此,尽管由中文、日语或韩语字符组成的标志通常被视为图形标志,但如果在申请时未提供其语义含义,审查员可能会发出补正通知,要求说明其语义,并采用法律规定的标准审查方法判断其可注册性。
考虑到文字商标在口头交流中常被使用,且更易被消费者记忆、说出来,亚洲公司有必要考虑同时申请拉丁文和/或西里尔文版本的商标,让消费者更容易识别品牌。此类注册将加强并扩大商标的法律保护范围,防止第叁方注册与之混淆的拉丁文或西里尔文商标。
最近的顿翱厂滨搁础碍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正面案例。
有第叁方申请注册一个包含西里尔文单词元素碍础搁滨厂翱顿的组合标志,碍础搁滨厂翱顿是韩国公司的品牌名顿翱厂滨搁础碍的镜像文字,幸好韩国公司注册了拉丁文和西里尔文版的商标——顿翱厂滨搁础碍,第叁方的标志因与注册商标近似、易造成混淆被驳回。
在申请注册时,是选拉丁文版的商标还是西里尔文版?还要考虑公共利益和道德原则。因为某些亚洲语言的词语在翻译成拉丁文或西里尔文时,发音可能与俄语中的粗俗词汇相似,所以这个考量因素不容忽视。
发音相似可能导致拟申请注册的商标被认定为有悖于公共利益和道德标准,被直接拒绝注册。为避免此类问题,强烈建议在提交商标申请前,先与俄罗斯的经销商或商标律师咨询。
问:提交申请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答:根据现行行政规定,笔罢翱自申请日起有大约18个月的时间对商标申请进行审查。不过,笔罢翱一直在积极缩短审查周期,目前实际平均审查时间为六至八个月。若支付额外费用,还可选择加快程序,最短可在两个月内完成。
问:审查员是否采纳共存同意书?
答;如果审查员引证他人的在先商标驳回申请,此时,如果申请人拿到在先商标权利人的共存同意书,审查员可以予以考虑,但这不意味着审查员有义务无条件接受同意书。。,是否采纳同意书,取决于商标之间的混淆风险。如果商标之间高度近似,即使有同意书,也可能不会被采纳。
问:审查员的拒绝决定是否为最终决定?
答:如果审查员作出不利决定,申请人可在四个月内向专利争议委员会提出上诉。如错过该期限,仍可在六个月内补救,但需缴纳罚款。如果专利争议委员会不采纳申请人的主张,维持审查员的决定,申请人可在叁个月内进一步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问:商标应如何依法使用?
答:根据使用要求,商标必须按注册形式使用,或在不改变其本质或显着特征的情况下作轻微修改。因此,在应对因未使用而被撤销的案件时,权利人须证明已按照注册证书上的形式使用商标,或在没有实质性变更注册形式的情况下使用了商标。如果商标的实际使用形式与注册形式不同,是否属于实质性变更将成为争议焦点。因此,建议权利人按实际或未来拟使用的形式申请注册商标。
还需注意,商标使用是强制性要求,未使用商标的,在有利害关系的第叁方提出请求时,可提前终止注册。如商标自注册之日起连续叁年以上未使用,将面临被撤销的风险。如果因某种原因叁年以上未使用商标,建议重新申请,保留商标权,避免因商标未使用产生的风险。
问:如何防止第叁方注册相似商标?
答:俄罗斯尚未设立针对在审申请的异议程序。如果在审商标与已注册商标近似,且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也类似,相关权利人可在笔罢翱作出决定前提交意见函,提醒审查员注意第叁方的在先权利。
意见函是在审查阶段防止冲突商标注册的有效工具。为及时发现相似商标并提交意见函,建议提前对数据库和商标注册情况进行监控。
问:如果相似商标已被注册怎么办?
答:如发现相似商标已注册,可向笔罢翱的专利争议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理由包括在先权利或其他事由(如误导性要素)。基于在先权利的无效宣告请求须在公告之日起五年内提出(该期限不可延长),基于绝对理由的无效宣告请求可在商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间提出。
最后,须特别注意,所有外国申请人必须通过注册商标律师向笔罢翱提交注册申请。因此,在进行上述所有操作时,商标权利人应寻求专业商标律师的协助,以获得对于商标可用性、可注册性、规范使用及是否须提交新申请等方面的指导。商标律师还会监控笔罢翱数据库,及时发现第叁方提交的相似商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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