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稳定币立法提上议程

    作者: 黄贤一 和Mooni Kim,韩国世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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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专门针对稳定币的监管框架。稳定币现属于《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定义的“虚拟资产”范畴,即“具有经济价值、可用电子形式交易或转让的电子凭证(包括所有相关权利)”。

    不过,监管举措和政策讨论已在推进中。2025年1月15日,韩国主要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委员会(贵厂颁)下属的虚拟资产委员会宣布其对于虚拟资产的立法议程已进入第二阶段,重心是建立专门的稳定币监管制度。

    稳定币随即成为政策焦点,尤其是在2025年6月总统大选期间,将以韩元计价的稳定币制度化是李在明总统的重要竞选承诺。其当选后,相关立法进程明显加快。

    最初的政策讨论都围绕着稳定币可能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包括对货币主权的威胁、可能导致资本外流的风险,以及在交易结算中使用以外币计价的稳定币带来的风险等,这些都引发了对监管套利的担忧。但近期讨论焦点已转向认可受监管的韩元挂钩稳定币带来的益处,例如提升韩元的全球竞争力、促进国内支付系统创新等。

    本文将介绍韩国目前在议的稳定币立法提案,分析这几个法案对发行人资格及境外发行稳定币等关键议题上的态度。

    监管现状

    Hyun il Hwang
    黄贤一
    合伙人
    韩国世宗律师事务所
    首尔办公室
    电话:+82-2-316-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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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稳定币与其他虚拟资产属同一类别,现行的《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报告与利用法》以及大量非正式的事实监管措施(通常被称为“影子监管”)均适用。

    这意味着虚拟资产(包括稳定币)的发行被禁止。此外,为第叁方提供稳定币兑换法币服务的实体被视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痴础厂笔),必须在贵厂颁注册。这种归类带来了两大直接挑战:

    首先,韩国痴础厂笔必须为客户获得实名银行账户,但本地银行在开立此类账户时极为保守。其次,韩国金融机构被禁止在资产负债表上持有虚拟资产。该禁令是否延伸至稳定币尚不明确,但可能会极大限制持牌中介机构在稳定币分销中的作用。

    因此,虽然分销商(如交易所和支付服务商)对稳定币的使用不可或缺,但他们面临着合规负担重、监管不确定的风险。正因此,政策制定者和利益相关方对于建立稳定币监管框架的呼声越来越高。

    多部法案正在审议

    国会目前正在审议叁项立法提案。这叁项提案分别体现了对稳定币监管的不同理念:全面监管、狭义但严格的监管,以及以创新为导向的开放监管。

    2025年6月,国会议员闵炳德发起《数字资产基本法案》,拟为数字资产建立全面的法律框架,将“普通数字资产”与“资产挂钩数字资产”区分开来,稳定币属于后者,从事相关业务须向贵厂颁申领牌照。

    根据该法案,稳定币发行人须维持不少于5亿韩元(约36万美元)的股本,保持充足的赎回准备金,提交可信的商业计划和偿还计划,提交注册声明备案,声明须详细解释技术基础设施、发行限额和赎回机制。这种将稳定币和其他数字资产纳入统一监管体系的方式类似欧盟的《加密资产市场条例》。

    在2025年7月,议员安度杰发起《价值稳定化数字资产发行与流通法案》(《价值稳定资产法案》)。与适用范围更广的《数字资产基本法案》不同,该法案仅针对稳定币。它将稳定币定义为与法币挂钩、旨在保持价值稳定的数字资产,并设定了更高的股本要求——50亿韩元。

    法案另外设置了诸多条件,包括财务稳健性、社会公信力、内部控制、合格人员和网络安全等。该提案禁止向稳定币持有人支付利息、提供折扣或其他报酬,并要求发行人编制和公布招股说明书,每月披露储备余额。

    同样在2025年7月,议员金恩惠发起《稳定数字资产促支付创新法案》(《支付创新法案》)。该法案将稳定币定义为锚定法币或其他稳定价值资产、在分布式账本上发行、可按需赎回的资产。法案要求发行人维持50亿韩元股本,并赋予持有人可在10天内行使的赎回权。

    境外发行的稳定币

    Mooni Kim
    Mooni Kim
    高级外国律师
    韩国世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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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境外发行的稳定币持不同态度是这叁大法案的主要差别之一。《数字资产基本法案》采取了最为严格的做法,要求境外发行人在韩国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并获得贵厂颁的牌照,境外境内发行人遵守相同的监管标准。

    《价值稳定资产法案》则采取了较温和的立场,规定境外稳定币在经过严格的资格评估后才能在韩国交易所上市。

    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境外发行人在本国是否获得牌照、储备资产的构成及价值是否充足、发行人是否实施了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保障措施,以及是否有可用的争议解决机制。

    《支付创新法案》则最为宽松,只要满足基本的审慎和运营要求,境外稳定币向贵厂颁注册后即可在韩国流通。以下用一图总结叁个法案:

    叁大法案总结对比:

    无论最终采用哪种模式,目前境外稳定币(如鲍厂顿罢和鲍厂顿颁)在韩国不受限制流通的局面都将结束。

    发行方资格

    另一个核心问题是发行方的资格。《支付创新法》明确允许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发行稳定币,另外两项法案也未将发行资格限定于金融机构。根据叁项法案当前的草案,任何符合股本和治理方面要求的股份公司都有资格申请牌照。

    不过,韩国在接纳金融创新事物时一贯采取较为谨慎的态度。例如,政府曾规定,纯网络银行必须有金融机构作为股东,且对其持股比例设置了最低要求,以确保审慎监管并降低产业资本相关风险。

    事实上,央行多次表达了对货币政策扰动、通胀风险和铸币税的担忧。在央行看来,允许大型非金融公司或科技公司发行稳定币,实际上等同于允许“狭义银行”存在,这将破坏韩国长期坚持的“实业与金融分离”的原则。

    鉴于此,最终立法很可能会将发行资格限定于银行和受监管金融机构,或仅允许非金融机构通过参与以金融机构控股的财团发行稳定币。据悉,韩国主要科技公司和本地虚拟资产交易所正与银行谈判组建此类财团,为新法做准备。

    展望

    围绕稳定币监管的讨论,反映了一个更大的政策问题——如何在维护货币主权与金融稳定的前提下推动技术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叁项立法提案分别体现了不同的理念:《数字资产基本法》以审慎监管为导向,更严格;《价值稳定资产法》主张平衡开放,《支付创新法》则鼓励创新,要求更宽松。

    叁项法案目前均处于立法初期阶段,何时通过尚不确定。即便如此,鉴于政治推动力和持续的讨论,无论是发行方、分销方还是金融机构,市场参与者都应提前为即将到来的稳定币监管体系做好准备。

    在这场对于稳定币监管的全球大讨论中,韩国无疑成为一个关键法域。作为全球最具活力的金融市场之一,拥有着活跃的零售投资者群体,尤其是年轻一代投资者,韩国会加速落地监管框架,稳定币监管也将产生深远影响,它不仅会影响国内的支付和结算体系,还将助力韩国成为区域数字金融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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