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在公司设立、投融资、经营治理、解散清算过程中,商业安排不清晰、利益分配不公平、治理结构不合理、恶意违约、侵权等多种问题,往往会引发样态各异的公司类纠纷,具体表现为股东出资纠纷、股权转让纠纷、公司决议纠纷、公司解散与清算纠纷等等。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重大的商业利益,对公司经营发展及股东利益实现有着直接影响。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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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是中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新《公司法》及其配套规则的出台,开启了公司法律制度和实践的新时代,解决了司法实践中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同时也提出了一系列新课题。在新《公司法》修订的过程中,商业实践、司法实践与立法工作不断互动,典型案例相继涌现,公司类纠纷也呈现出以下特点与趋势。
公司类纠纷的样态不断发展流变、纠纷类型日益丰富多元。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环境的日益成熟,公司类纠纷的数量逐年增长,标的金额大幅上升,复杂程度与日俱增。除了传统的股权纠纷、股东资格纠纷等,越来越多的新型公司类争议,如公司控制权争议、多重股东代表诉讼、公司人格横向否认诉讼等,近年来也纷纷出现。
新《公司法》回应了公司类纠纷在司法实践中的发展与变化,例如,新《公司法》规定了“双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即当全资子公司的董监高或他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时,符合条件的母公司股东可以代表该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该规定是“多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中国公司法律体系下迈出的重要一步,可以预见,股东代表诉讼的效用将得到进一步发挥。
公司类纠纷法律风险高、影响重大、专业性极强。公司类纠纷往往伴随着很高的法律和商业风险,并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死存亡和社会经济生活稳定。一旦公司深陷纠纷当中,不仅可能会导致管理失控、业务停顿,还可能引发员工离职、市场信任度下降等连锁反应,将对公司、股东乃至整个行业造成损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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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如此,公司类纠纷也往往较为复杂,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同时涉及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劳动法等多个部门法领域。这类纠纷需要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基于庞杂的法律条文和司法判例做出准确的法律分析,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商业目标和利益平衡。在《公司法》全面系统修订和完善的背景下,处理公司类纠纷的律师还需要极强的学习能力,尽快领会新《公司法》对各类公司纠纷攻防策略的影响。
公司类纠纷涉外因素普遍、涉外法律问题众多。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和中国公司“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国公司重新出海、投资设厂,以及因海外投融资搭建红筹架构公司迎来新周期,涉外公司类纠纷也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这些纠纷不仅涉及复杂的商业利益与安排,还会引发涉外管辖、法律适用、跨境取证、判决与裁决的跨国承认与执行等诸多法律问题。
新《公司法》也回应了中国公司涉外程度不断提高的趋势,例如,新《公司法》借鉴域外立法实践,新增了类别股制度及事实董事和影子董事制度,一方面为公司采取更加灵活的治理结构提供便利,另一方面加强了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
在涉外公司类纠纷中,律师不仅需要具备丰富的涉外法律服务经验,还需要具有调动境外法律服务资源的能力及关系网络,才能为公司在涉外公司类纠纷中提供全方位、多法域的法律支持。在为境内外上市公司、跨国公司、国有和民营公司等广泛类型的商事主体提供公司类纠纷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笔者感受到公司法律制度的生机与脉搏。在处理各类重大、先例性公司争议案件的过程中,律师需要不断前瞻与总结公司法发展的前沿与趋势。新《公司法》的出台为中国公司改革发展开启了新的机遇。公司家们如果能充分利用公司法治的健全完善,必将取得更多商业成就。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伊向明、律师曾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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