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维尔京群岛(叠痴滨)政府对《2004年叠痴滨商业公司法》(修订)进行了重要修改,正式颁布《2024年叠痴滨商业公司法(修订)》(《修订案》)。
这些变化旨在确保叠痴滨的金融服务行业继续符合国际标准和最佳实践。
预计《修订案》很快会生效。
成员登记册
《修订案》一旦实施,每家叠痴滨公司都将被要求向叠痴滨公司事务登记处(登记处)提交其成员登记册的副本,除非公司获得豁免。
除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可在某些情况下查看外,登记处的成员登记册不对公众开放,除非公司选择公开。
上市公司和某些类型的投资基金将豁免此要求。
有代名股东的,公司还需要向登记处提交《修订案》规定的信息,包括提名人的姓名和地址、代名股东不再是成员的日期以及相关人士不再是提名人的日期。
实益所有权

合伙人
Spencer W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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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案》明确了“实益所有人”的定义,并确认了长期以来的立场,即实益所有权必须包括所有权和控制权。《修订案》实施后,公司需要将实益所有权信息提交给登记处,而不是实益所有权安全搜索系统。
此信息将不对公众开放,实益所有权信息需要在叠痴滨公司成立后30天内提交。
某些类别的公司——例如上市公司和特定的叠痴滨基金——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免于提交实益所有权信息。如果公司的实益所有权发生任何变化,这些变化需要在30天内向登记处报告。
预计叠痴滨政府未来将出台细则允许能够证明自己对公司拥有合法利益的个人或实体访问实益所有权信息。不过,该规定可能仅适用于25%或以上的所有权股份。
董事
根据《修订案》,叠痴滨公司任命首任董事的时间将从六个月缩短至15天。此外,董事登记册的副本需要在首任董事任命后的15天内提交给登记处。
虽然提交的董事登记册副本将对相关公司、主管当局、执法机构和公司的注册代理人开放,但不会向公众开放。不过,第叁方请求查看并支付费用后,登记处仍可以向第叁方提供董事名单。
如果有获得叠痴滨金融服务委员会许可提供董事服务的人士担任公司的董事,公司必需指明该许可董事服务提供者的职务。公司还需要向登记处备案相关许可董事服务提供者的姓名,如果该许可董事服务提供者代表其他人担任董事一职,还须备案该人的姓名和地址。
如公司董事登记册出现错误或遗漏,董事、成员或任何因错误或遗漏受困扰的人士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请更正。
根据外国法律继续经营
拟根据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继续经营的叠痴滨公司在向登记处提交继续经营意向通知时,须满足额外要求。
除其他事项外,公司需要声明:(1) 公司没有尚未处理的来自主管当局的出示任何文件或信息的要求;(2) 公司或其资产没有被任命接管人;(3) 没有针对公司或其任何成员、董事、高级职员或代理人的待决法律诉讼。
存续证明
为了获得存续证明,叠痴滨公司在适用情况下需要满足额外要求。这些要求包括提交最新的成员登记册和董事登记册副本,以及实益所有权信息。
此外,登记处没有收到对于该公司未提交年度申报的通知。后续出台的细则将规定存续证明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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