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证监会发布针对保荐人上市文件质量的通函后,法律专业人士指出,发行人在选择保荐人时需审慎评估多方面因素,而非单纯考虑价格。
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汤海龙说,保荐人的合规记录、团队专业能力及项目经验等综合实力,较价格因素更值得关注。
1月30日,香港证监会发函指出部分上市文件质量不佳,要求相关保荐人在叁个月内全面检讨。在通函中,证监会对多项问题表达担忧,包括上市文件缺失、监管意见回复不足、过度依赖第叁方(律师、会计师和估值师等)、负责人员能力不足和人手不足等。
对此,港交所颁贰翱陈翊庭公开回应称“特别欢迎”这一通函,并视其为对保荐人工作质量的“温馨提示”。她强调,证监会担忧的是保荐人提交的上市文件质量,而非对上市公司本身资质不满。
港交所一位发言人告诉《商法》:“港交所致力于推行稳健、全面且高效的新股上市申请流程,以支持香港充满活力的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保荐人在这一过程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应当通过合理管理资源,确保每宗上市项目的高品质工作,包括准备相关材料和回应监管问题。”
2025年,港交所共新增119家上市公司,这一热潮也持续至2026年。港交所主席唐家成2月20日在公开活动上透露,目前有488间公司正排队申请上市。
针对市场有关中国证监会可能有意收紧内地公司赴港上市政策、并将香港证监会此次加强审查的举措与此相关联的猜测,汤海龙则认为,中国证监会对赴港上市的监管“整体并非明显收紧,而是更加规范化、协同化” 。
“香港审查加强更多是香港市场内部监管需要所驱动,出发点并非基于港股上市项目简单的数量扩张,也并非基于中国证监会对赴港上市的限制要求,”汤海龙说。
“我们建议公司优先关注保荐人的合规记录和监管评价,回避多次被罚、项目质量差的机构,另一方面,需要关注项目团队对于港股规则的熟悉程度、与港交所沟通是否有话语权、同行业的成功经验以及团队稳定性,以确保其具有高效完成项目的能力,”他说。
汤海龙还提出,发行人在选择境内律师时,也应优先选择有成功港股经验的内地律所。
此前,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在2025年12月向13家保荐人发出联合函件,要求全面检讨。这些保荐人共涉及433宗IPO,占市场总量约70%,明显存在项目资源分配不足的问题。 陈翊庭接受彭博电视采访时分析称,上市文件质量问题的根源在于当下的“兴奋”状态:过去一年的IPO市场一扫持续几年的颓势,迅速反弹。“银行家们急于把握时机,将尽可能多的公司带到公开市场,是十分积极的事情,”陈翊庭说,“但是,面对激增的交易数量,可以想见资源和协调行动不足带来的压力。”
尽管如此,她依然表示,质量问题是“不容商榷”的。
根据香港证监会要求,每名主要人员不得同时监督六宗或以上上市项目,否则将视为主要人员负担过重,缺乏充足资源履行职责。前述13家及其他主要人员负担过重的保荐人在叁个月内需要完成全面检讨,并提交纠正及资源计划。同时,证监会将在短期内对上述保荐人进行现场视察,评估其合规及工作资源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