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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设计不当的保密协议可能会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同方威视法务专职总监徐叶红结合实务经验,提炼出公司法务人员日常审核此类协议时应重点关注的七大问题

多公司为保护产物与技术中相关保密信息,通常会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例如委托设计/开发协议、委托制造合同、销售合同、维护服务合同以及设备租赁合同等。这些保密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有时合作双方需要先行交换保密信息,再决定是否继续合作并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双方对信息保密事宜高度重视,认为有必要在正式合同之外单独签署保密协议,由此便产生了保密协议这一形式。


作为公司保护核心竞争力的第一道防线,保密协议不仅是法律文件,更是商业战略的重要载体。

徐叶红
法务专职总监
同方威视

Xu Yehong

这意味着公司法务在审议保密协议时,需要保持格外警惕,既确保充分保护公司利益,又不能过度限制正常商业交流,同时确保违约条款的可执行性,为公司构筑坚固的商业安全防线。

单方保密协议惫蝉双方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通常在信息披露方向信息接收方提供保密信息前签署。双方合作时,若仅由单方提供保密信息,而另一方只接收保密信息,签订单方保密协议即可;但多数情况下,合作双方因合作交流的需要,会相互提供和接收保密信息,此时则应签订双方保密协议。

保密范围

在保密协议中,双方首先应约定哪些信息属于保密信息。有些公司在合作过程中会向对方提供大量产物和技术等信息,因此希望将保密信息的范围约定得更宽泛些,以充分保护自身利益。在此情况下,笔者建议保密信息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即范围比商业秘密更广。

什么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一个法定名词,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具有商业价值(价值性)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保密性)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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