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传统商标在中国的保护现状

作者: 王潇和刘芷含,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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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商标法》颁布以来,中国商标保护制度经历了从文字、图形商标逐步向非传统商标拓展的发展过程。随着《商标法》的四次修订,立体商标、颜色组合商标、声音商标等非传统商标类型相继纳入保护体系,在商标授权与维权实践中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均在不断探索积累相关经验。

Wang Xiao, Tahota Law Firm
王潇
合伙人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电话: +86 10 8586 5151
电子信箱: xiao.wang@tahota.com

《商标法》第五次修订草案进一步回应了对非传统商标保护的现实需求,并拟将动态标志纳入可注册商标类型,体现出立法对新型标识形态的积极接纳。本文拟从申请注册、行政执法及司法保护等维度,梳理非传统商标在中国的保护现状,为公司制定境内外商标保护策略提供参考。

申请与注册

尽管法律已逐步拓宽商标可注册的类型范围,但非传统商标在中国获得注册与保护仍面临诸多挑战。在实践中,其注册门槛明显高于传统商标,保护范围的界定也更为严苛。

显着性是判断商标能否获得核准注册的核心要件之一。非传统商标在申请注册阶段往往因缺乏固有显着性而被官方驳回申请人需提交大量使用证据,证明商标已通过使用获得显着性并与申请人形成稳定、唯一的对应关系,方可获准注册。

对于立体商标的审查,还需考虑其是否具有《商标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功能性特征。对立体商标的非功能性审查,亦旨在维持《专利法》与《商标法》之间的制度平衡,避免通过商标制度实现对发明或外观设计的永久垄断,从而损害公共利益。


王潇是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的联系方式是电话+86 10 8586 5151以及电邮xiao.wang@tahota.com
刘芷含是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她的联系方式是电话+86 10 8586 5151以及电邮zhihan.liu@taho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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