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近日通过英属维京群岛(叠痴滨)子公司,在港交所发行总价值40亿元的人民币离岸债券。年利达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康德明律师事务所、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和通商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咨询。
6月13日,国家电网海外投资(叠痴滨)有限公司在港交所发行两笔各20亿点心债,分别为5年期票面利率2.00%和10年期票面利率2.25%。
国家电网是此次发行的担保人。
纽约梅隆银行是本次发行的受托人及登记和过户代理。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证券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和牵头经办人;中信银行(国际)、星展银行、招商银行和交通银行担任联系账簿管理人和牵头经办人。
发行人和担保人方面,年利达担任英国及香港法律顾问,由合伙人李家栋和方敏牵头,负责项目结构设计、交易文件起草和交易执行等;金杜所担任境内法律顾问;康德明担任BVI法律顾问。 高伟绅为联席经办人和承销商提供英国法和香港法咨询,通商所担任境内法律顾问。高伟绅同时担任受托人和代理的法律顾问。
此次交易是首次央企发行十年期离岸人民币债券,也是目前为止央企发行人民币债券规模最大、期限最长的交易。






















